如私樓業主遇上單位漏水,可先與懷疑源頭商討,並聯絡大廈管理公司或法團協助,檢驗滲水原因及維修。若無法與鄰居協商解決,可向屋宇署及食環署聯合 辦事處求助。若滲水構成衞生滋擾,聯合辦事處可據《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》處理,條例規定在通知指明的期限內,滲水源頭需減除滋擾。必要時業主可聘建築及法 律顧問,根據大廈公契內容要求負責人士停止滲水,甚至提出索償。
滲水投訴電話:政府熱線1823
處理滲水資訊:http://www.bd.gov.hk/chineseT/services/index_faqC.html
資料來源:食環署及屋宇署網頁
漏水源頭負責部門
漏水源頭:排水管
跟進部門:屋宇署
條例依據:按《建築物條例》針對失修問題
漏水源頭:供水管漏水
跟進部門:水務署
條例依據:按《水務設施條例》制止浪費食水
漏水源頭:污水或雨水經由天台或外牆滲入
跟進部門:屋宇署
條例依據:按《建築物條例》針對失修問題
資料來源:食環署及屋宇署網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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