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3月10日星期四

物質的構造


根據科學家們的研究,證明世界上所有的物質都是由無數個極細微的顆粒所構成的,這種極微細的顆粒,稱為〔分子〕!

每個〔分子〕仍然保持原來物質的特性,例如,水的份子仍然是保持水的特性,鹽的份子仍然保持鹽的特性.如果我們再用一種特種的方法,把分子分解成更細小的單位,就叫做〔原子〕,這時它就失去原來物質的本性.

例如,水的〔分子〕,再去分解,就會變成氫和氧,這時它和原來物質的性質已經完全不同!

在原子裡面有更細小的單位,原子中心有個核,這叫原子核,原子核是由一個或多個質子構成,在原子核的周圍有一些電子,沿著一定的軌道圍繞着旋轉!

質子和電子都帶有電,但是所帶的電不同,質子帶正電,常用〔+〕來表示!電子帶負電,常用〔-〕來表示!

質子比電子重得多,約1萬倍多些,所以原子構造的情況,就好像是一個太陽系,原子核好比太陽,在原子中央不動;電子就好比是行星,沿着一定的軌道圍繞着原子核不停地旋轉.

原子核對電子有很大的吸引力,所以一般電子都不會隨便離開它的軌道!

各種物質既然是由極多的質子和電子構成,因此我們可以說:電是一切物質的根本!但是,為什麼一般的物質都看不出它有電呢?

這是因為正常的原子裡,質子和電子的數量相同,所帶的電就亙相抵銷,這叫中和,所以在一般的物質就顯示不出帶電的現象!

假使一些物質的原子裡,多了電子,那末第質中負電比正電多,所以就帶有負電的現象;相反,如果物質中缺少了一些電子,那末電子的負電就會少於正電,因此就有正電的現象.

兩個物體,如果帶有相同的電,便會有亙相排斥的現象!

如果兩個物體,如果帶有異性的電,即一個正電,一個負電,則有亙相吸引的作用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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